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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一種想法,一個領悟。

好像在混沌中,也有一個聲音在帶領我看清迷霧。穿越生活中的貪嗔癡。

突然發現:

是不是我把心打開這些問題都沒有了?

ㄧ直覺得不爽我的人,不懂珍惜的人,其實是我的反射。

昨天我真實的把些控訴拿回來念了一遍。

今天發酵。

發現這個我不爽,因為以為人家不爽我的世界,其實,是因為我對別人的不爽所扭曲成立的。

別人不見得真的像我以為的不爽我。但是,我不爽跟討厭對方是真實且成立的。

把這些都認回來。

突然可以看清楚很多事情。

於是用很弱小的聲音許願:希望可以愛每個人。

 

第一個念頭是,難啊。

但我想到一個秘訣:學會看到別人的優點啊~~

而且,把自己對別人的討厭認回來後。對方好像反而沒有這麼討人厭了。真奇妙。

或許,還原了真相,讓討厭的力道不會亂彈。

或許,這個人再怎樣討人厭,也只是某個部份討人厭。不再是一整個討人厭了。哈哈,你說是不是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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